现今化妆品产生中,有一些企业在部分特殊用途化妆品上违法、虚假宣称,例如在部分产品的标签上违法宣称, 一直误导消费者,产生了很大的不良影响。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如何识别化妆品中的违法宣称、虚假宣传。
特殊用途化妆品作用原理
1、美白祛斑
除物理遮盖类的美白化妆品外,美白祛斑化妆品是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.其机理主要是通过一些活性成分抑制黑色素的形成、阻断黑色素的转运以及阻断黑色素生成过程中的信号转导通路,促进已有黑色素的分解或剥落,以达到均匀肤色,淡化色斑的效果。
2、防晒
防晒化妆品具有吸收紫外线作用、减轻因日晒引起皮肤损伤功能的化妆品。防晒产品中的主要功效成分为防晒剂,分为无机和有机防晒剂、无机防晒剂是无机矿物粉末,通过遮盖、反射、散射紫外线达到对皮肤的物理屏蔽作用。有机防晒剂对紫外线具有选择性的吸收功能。
有些防晒剂主要吸收UVB,有些防晒剂主要吸收UVA,而有些防晒剂具有广谱吸收功能,既能吸收UVB又能吸收∪VA。在产品设计时根据防护程度、使用场合等选用不同的防晒剂。往往需要几种有机、无机防晒成分配合使用,才可以达到比较理想的防护效果。
3、涤发烫发
染发化妆品为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,根据作用机理分为氧化型和非氧化型。非氧化型染发产品,染料会简单地通过物理扩散到头发纤维中并直接赋予颜色,没有化学反应发生在产品设计时,往往会通过调整配方以增强染料与头发的亲和力,但由于染料分子较小,洗发时会有褪色,故染发效果不是很持久。
氧化型染发产品染色需要两个步骤,首先无色的小分子氧化染料(前体、偶联剂)和过氧化物扩散到发丝中;然后小分子间发生偶联反应形成有色大分子而使头发上色。因染料的分子量大,并被嵌在发丝中,其染发效果可持续较长时间。
如何理性认识特殊用途化妆品作用
与药物不同,化妆品只用于改善、防护、缓解、美化和修饰身体的某个部位,其作用都比较温和,特殊化妆品也是如此。
作为消费者在选择化妆品时应该有理性思维,不应对产品有超出化妆品范畴的功效期许,也不应该相信夸大宣传。护肤是一个很缓慢的过程,要尊重皮肤本身的规律,不要急于求成。化妆品不是药品,不具有治疗皮肤疾病的功效,如果出现皮肤疾病,一定要就医。
我国法规规定,化妆品不得使用医疗术语、不得虚假夸大宣传,功效宣称不得超出定义范畴。随着上市后监管的加强,化妆品功效的宣称将更加基于科学和实际功效,消费者对产品功效的预期也将更加趋于理性。
识别化妆品违法宣称、虚假宣传
部分产品在标签上违法宣称,误导消费者
禁止化妆品宣称中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;夸大功能、虚假宣传、贬低同类产品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内容;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;其他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,也不得标注虚假、夸大等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内容。
避免化妆品和药品概念的混淆,是世界各国(地区)化妆品监管部门的普遍共识。部分国家的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类别中,有些产品同时具有化妆品的使用目的,但这类产品应符合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的监管法规要求,不存在单纯依照化妆品管理的“药妆品”。
我国现行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中第十二条、第十四条规定,化妆品标签、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证,不得宣传疗效,不得使用医疗术语,广告宣传中不得宣传医疗作用。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,宣称“药妆”“医学护肤品”等“药妆品”概念的,属于违法行为。
常见的化妆品违法宣称
1.医疗术语
(1)适应证相关用语,包括但不限于:妊娠纹、妊娠斑、黄褐斑、病理性脱发、斑秃、全秃、普秃、疤、癜、疹、疮、疔、疥、疖、痈、癣、炎、伤、痛、肿、脓、疱、痉挛、抽搐、酒糟鼻、脚气、感染、止脱、生发、净斑。
(2)医学专业相关用语,包括但不限于医*医护人员专用称谓(如医生、医师、大夫、中医、军医、药师、郎中、护士等)专科、患、靶向、医疗、医治、治疗、治愈、愈合、内分泌、病毒、细菌(致病菌)、真菌(致病菌)、免疫非毒、脱敏、抗敏、防敏、杀菌、灭菌、防菌抑菌、抗菌、除菌、消毒。
(3)药学专业相关用语,包括但不限于药*药方相关称谓(如药方、汉方、韩方、藏方、苗方、蒙方、维方、古方、秘方、验方、祖方单方、复方、方剂、处方等)药用、药物、中药、中草药、生长因子、激素、荷尔蒙、抗生素。
(4)其他用语:基因、因子、干细胞、干扰素、毛细血管、淋巴、中枢神经、细胞修复、红血丝、黑眼圈、药妆。
2.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用语
包括但不限于:补肾、补血、活血、除湿排毒、解毒、调节内分泌、吸附铅汞、祛寒、去除雀斑、祛风、祛红、通脉、行气、益气、理气。
3.虚假夸大用语
包括但不限于:复活、再生、更生、重生、整形、微整、整肤、换肤、抗疲劳、丰乳、丰胸、高滲透、透皮、激活、活细胞、减肥、瘦、净脂、清脂、吸脂、燃脂、溶脂、抗氧、零负担、强壮、热能、透活、微导。
4.绝对化用语
包括但不限于:特效、全效、强效、奇效、高效、神效、速效、极效、超效、超强、全面、全方位、最、第一、特级、顶级、冠级、至尊。
5.医学名人的姓名
包括但不限于:神农、扁鹊、华佗、张仲景、李时珍、孙思邈、南丁格尔、白求恩
6.产品的特性没有关联,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用语
包括但不限于:解码、数码、智能、红外线、舌能、活氧、科技平衡、冷效应、氧份、修复。
7.迷信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用语
包括但不限于:如鬼、妖精、卦、邪、魂、神灵。
8.宣称产品用途的用语
如特殊用途化妆品宣称不得超出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含义的解释。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作用。
化妆品广告禁止出现的内容
1.化妆品名称、制法、成分、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;
2.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;
3.宣传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的;
4.有贬低同类产品内容的;
5.使用最新创造、最新发明、纯天然制品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的;
6.有涉及化妆品性能或者功能、销量等方面的数据的;
7.违反其他法
不管广告如何宣传其产品功效,我们只要回到化妆品的定义中,从定义出发,就能轻易地识别出哪些化妆品广告夸大了宣传。化妆品的作用只有:清洁、消除不良气味、护肤、美容、修饰,化妆品的作用温和,只能起到一些辅助作用,而且起效周期也长。
有些化妆品广告如“肌肤15倍透亮白皙,7天后奇迹般呈现亮白光采”“迅速美白”,这些看着就让人心动的宣语,通常都是虚假广告,请一定要理性。